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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第 2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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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明远去了沈家。他选了一身石青色的直裰,头发束得整整齐齐,在镜子前头照了好几遍,觉得不够精神,又换了一件月白色的,还是觉得不够好,最后又换回了石青色。来福在旁边看着少爷换来换去,忍不住说了一句:“少爷,您是去送东西,不是去相亲,穿什么重要吗?”周明远瞪了他一眼,把帕子叠好,放进袖子里,深吸了一口气,推开门走了出去。

三月的风已经不似腊月那般刺骨了,吹在脸上凉丝丝的,带着一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像是泥土解冻的气息,又像是枯草返青的气息,又像是什么东西在很远的地方开花了,香气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淡淡的,若有若无的,闻得见,摸不着。周明远走在前面,来福跟在后头,两个人穿过大街,拐进小巷,巷子越来越窄,两边的墙越来越高,头顶的天空变成了一条细长的线,蓝得像一块透明的琉璃,没有一丝云彩,干干净净的。

走到巷口的时候,周明远忽然停了下来。他站在巷口,看着那条窄窄的巷子,看着巷子尽头那扇歪歪斜斜的木门,看着门板上褪了色的年画,看着墙根底下那丛青苔,嫩绿的,湿漉漉的,像刚刷了一层漆。他的脚像生了根,一步都迈不动了。

来福在后头等了一会儿,见少爷不动,上前一步,小声问:“少爷,怎么了?”

周明远没有说话,从袖子里掏出那方帕子,叠得方方正正的,兰草的叶子在阳光下绿得发亮,叶脉清晰,针脚匀称。他看了那方帕子看了好一会儿,然后递给来福,声音有些发紧,像是在做一个很重要的决定:“你送过去。交给她,就说——就说我明年考了功名,就来,找她。”那个“娶”字硬是没说出口。

来福接过帕子,放进包裹里,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他看了少爷一眼,少爷的脸有些红,耳根也红了,像那天在绣坊门口第一次跟沈姑娘说话的时候一样,红得像煮熟的虾。来福心里头叹了口气,把帕子揣进怀里,转身往巷子里走去。走了几步,又停下来,回头看了少爷一眼。少爷还站在那里,背挺得笔直,像一株被风吹弯了又直起来的竹子。他的手指在袖子里攥着,攥得指节泛白,像是在用全身的力气克制自己不要追上来。

来福转过身,继续往前走。他走得不快,每一步都踩得很实,像是在替少爷完成一件很重要很重要的事。他走到那扇歪歪斜斜的木门前,抬手敲了三下,不轻不重的,刚好能让里头听见。门开了,开门的不是沈姑娘,是沈老三。他穿着一件打了补丁的灰布短褐,手里拿着一根烟袋,烟袋锅子里的火星子明灭不定,像他的心情,忽明忽暗的。他认出了来福,愣了一下,目光里有些惊讶,又有些了然,像是早就知道会有人来,只是没想到来的不是正主。

“沈大叔,”来福恭恭敬敬地叫了一声,“请问沈姑娘在家吗?这是我家少爷给沈姑娘的包裹,少爷还说明年考取了功名,来找她”

沈老三接过转身,往灶间走去。

灶间里雾气腾腾,沈玉屏在烧火,灶膛里的火映着她的脸,红彤彤的,看不清什么表情。她听见脚步声,抬起头来,看见她爹站在门口,手里拿着一方帕子,脸上的表情有些复杂,像是高兴,又像是难过,又像是松了一口气。她愣了一下,站起来,接过那方包裹,打开看到帕子,展开来一看——兰草,四片叶子,长短错落,根部交叠在一起。她认识这丛兰草,她见过,在周明远的绣花绷子上,在周明远的手心里,在周明远递给她的那一刻。她用手指摸了摸那些叶脉,硬的,扎手的,像他的手指头,白净修长,骨节分明,可指尖上全是针眼。她摸了一遍又一遍,摸得帕子都皱了,才抬起头来,看着她爹。

“爹,谁送来的?”

“周家的少爷,他没来,让他的小厮送来的。”沈老三顿了顿,看着女儿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有光,亮亮的,像两颗星星,亮得他不敢看,“那小厮说——说他明年考了功名,就来看你。”

沈玉屏的耳朵尖慢慢地红了起来,红得像要滴血,像春天里最早开的桃花,粉嫩粉嫩的,藏都藏不住。她低下头,看着手里的帕子,把那方帕子贴在脸上,贴了好一会儿,才放下来,叠好,收进袖子里。她的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像一面被擦得干干净净的镜子,什么都没有照出来。可她的心在跳,跳得很快,像有一只小鹿在心里头撞,撞得她胸口发疼,撞得她喘不过气来。她想说点什么,可嗓子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个字都发不出来。她只能站在那里,低着头,攥着那方帕子,耳朵尖红得像煮熟的虾。

沈老三看着女儿这副模样,心里头像有什么东西裂开了,不是疼,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像是冬天的冻土终于被春风吹化了的感觉,软绵绵的,湿漉漉的,踩上去就是一个深深的脚印。他伸出手去,在女儿肩膀上轻轻拍了拍,没有说话,转过身,走了。灶间里只剩下沈玉屏一个人,灶膛里的火还在烧,噼里啪啦地响着,像在唱歌,又像在说话。她蹲下来,往灶膛里添了一根柴,火苗舔着木头,发出细微的声响,像心跳,扑通,扑通,扑通——一下一下的,很有力。

她把那方帕子从袖子里又掏了出来,展开,看了很久。兰草的叶子在火光里绿得发亮,叶脉清晰,针脚匀称,比她上次看的时候又好了不少。她用手指摸了摸那些针脚,硬的,扎手的,每一个针脚都是他的心意,每一针都扎得很认真,像他这个人——笨笨的,可认真,认真得让人心里头发酸。她把帕子贴在脸上,闭上了眼睛。她闻到了帕子上残留的味道,不是皂角的味道,是墨的味道,是书卷的味道,是他书桌上的味道。他每天坐在书桌前读书,读累了就拿起绣花绷子绣几针,绣几针再放下,继续读书。他把她教他的那些东西带到了他的书桌上,带到了他的生活里,带到了他每一天的呼吸和心跳里。她没有去找过他,没有给他写过信,没有托人给他捎过话。可她一直都在,在他绣的每一针里,在他读的每一页书里,在他每一次望向窗外的目光里。她不用去找他,不用给他写信,不用托人给他捎话——她就在那里,在他心里头,生了根,发了芽,长成了一棵拔不掉的树。

巷口,来福走回来的时候,周明远还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的,像一尊石像。他见来福回来了,嘴唇动了动,想问又不敢问,手在袖子里攥着,攥得指节泛白,指甲都嵌进了掌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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