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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第 2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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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明远愣了一下,随即眼眶红了。他没有打开那张纸,他知道那是什么,那是沈玉屏跟孙耀祖的婚书,那是绑在她身上的枷锁,那是差点把她送进棺材的催命符。如今它在他面前,在他伸手就能够到的地方,他打开它,它就是一页废纸;他撕了它,它就是一地碎片;他烧了它,它就是一撮灰烬。可他没有打开,没有撕,没有烧,他只是看着它,看了很久,然后伸出手去,把它收进了袖子里。

他抬起头来看着父亲,想说谢谢,可这两个字太轻了,轻得像一片羽毛,不足以承载他想表达的东西。他想说“爹,您为我做了这么多,我不知道该怎么报答您”,可他知道父亲不需要他的报答,父亲做这些不是为了让他报答,是因为父亲爱他,因为父亲不想让他像自己一样,在二十年后的某个深夜,忽然想起一个人,想起她站在院子里晾衣裳的样子,想起她在头发上别一朵野花的样子,想起她说“周少爷以后别来了,让人看见了不好”的样子,然后整夜整夜睡不着。父亲不想让他变成那样的人,不想让他活在对过去的遗憾和对自己的怨恨里。父亲想让他在该出手的时候出手,该开口的时候开口,该争取的时候争取,不要等到什么都来不及了,才蹲在墙根底下抽烟,一根接一根地抽,抽到天亮。

周明远张了张嘴,嗓子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发不出声音。他使劲咽了一下,把那块石头咽下去,声音还是有些哑,可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得很清楚:“爹,谢谢您。”周怀瑾点了点头,没有说话,站起身来,走到门口,停了一下,没有回头,说了一句话,声音不大,可周明远听得清清楚楚:“好好读书。明年乡试,考个举人回来。到时候,风风光光地去沈家提亲,别让人家姑娘跟着你受委屈。”

周明远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无声无息的,一滴一滴地从眼眶里涌出来,沿着颧骨往下淌,淌到嘴角,咸的,淌到下巴,滴在衣襟上,洇开一小片深色的痕迹。他没有擦,让它们流着,他想起父亲说的那句话——“别让人家姑娘跟着你受委屈。”他不会让她受委屈的,他这辈子都不会让她受委屈。他会好好读书,考举人,考进士,做大官,让她过上最好的日子,让她想绣花就绣花,不想绣花就不绣花,让她想吃肉就吃肉,想穿新衣裳就穿新衣裳,让她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见谁就见谁。他要把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都给她,不是因为他欠她什么,是因为她值得。她值得最好的,值得被好好对待,值得被一个人放在心尖上,捧在手心里,含在嘴里,怕化了,怕碎了,怕被风吹走了。

周怀瑾走了,脚步声在回廊里渐渐远去,像一条流了很久的河,不急不慢的,可你知道它一直在流,从来没有停过。周明远坐在书桌前,把那本书翻到刚才看的那一页,继续读。读了几行,停下来,从袖子里掏出那张婚书,展开,看着上面那些字——“沈玉屏”“孙耀祖”“三月初八”“三十两银子”。他看了一遍又一遍,看了很久,然后把婚书叠好,收进枕头底下,跟那方绣着兰草的帕子放在一起。两条帕子挨在一起,一条梅花,一条兰草,一个热烈,一个清冷,它们之间隔着一张婚书,一纸将他们隔开的婚书。可如今这张婚书已经作废了,它不再是一堵墙,不再是一道锁,不再是一把悬在她头顶的刀。它只是一张纸,一张写满了字的、纸边泛黄的、有些年头的纸,仅此而已。

他低下头,继续读书。书上是《论语》,翻到“学而时习之”那一页,他念出声来,声音不大,可每个字都念得很认真,像是要把它们刻进脑子里。“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他念着念着,忽然想起沈玉屏在学堂里念这篇文章的样子。她站起来,念得声音清亮,一字不磕巴,比他念得还顺。他当时坐在她后面,看着她的背影,觉得这个人的脊背真直,像一棵松树,风吹不倒,雨打不歪。他不知道自己在那一刻就已经喜欢上她了,他以为那只是欣赏,只是佩服,只是觉得她很厉害。他花了很长时间才明白,那不是欣赏,不是佩服,不是觉得她很厉害。那是喜欢,从第一眼就开始了,只是他太笨了,太迟钝了,太不懂得自己的心了。等他终于明白过来的时候,她已经被人欺负得遍体鳞伤,差点嫁给一个死人,差点被关进一口薄棺材里。他不是不能早点明白,是不敢。他不敢承认自己喜欢她,不敢承认自己配不上她,不敢承认自己什么都给不了她。他用了很长时间才学会勇敢,才敢跟父亲说“我要娶她”,才敢跟她握着手不放。他学会得太晚了,差点就来不及了。可差一点,就是没有。没有来不及,没有太晚,没有错过。他还有机会,她还有时间,他们都还小,有的是时间。

周明远把书翻到下一页,继续读。窗外的阳光从窗户里照进来,照在他身上,暖洋洋的,像母亲的手,轻轻抚摸着他的头发和肩膀。他读着读着,嘴角弯了起来,不是笑,是一种比笑更深的东西,像从很深很深的井里打上来的水,清冽冽的,凉丝丝的,带着井壁上的青苔味道,喝一口,沁入心脾。他在想沈玉屏今天在做什么。也许在绣花,也许在做饭,也许在喂鸡,也许在跟她爹说话。她在做这些事的时候,会不会也想起他?会不会在某个瞬间,忽然停下来,看着窗外的天空,发一会儿呆,然后继续做手头的事?会不会在绣花的时候,不小心绣错了一针,拆了重来,拆着拆着忽然笑了一下,因为想起他第一次绣直线的时候歪歪扭扭的样子,像一条喝醉了酒的蛇?他想起她说那句话的时候,嘴角弯着,忍笑忍得很辛苦,可她忍住了,没有笑出来,只是嘴角弯了一下,弯了一下就收回去了,像燕子掠过水面,翅膀沾了一下水,飞走了,留下一圈一圈的涟漪。

他不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可他想知道。他想活着,活到知道答案的那一天。他会好好读书,考功名,做大事,让自己配得上她,也让周家因为有了他而更加稳固。这不是一厢情愿的空想,这是他现在唯一能做的事情。他低下头,继续读书,书页在指尖翻动,发出细微的声响,像风吹过树叶,沙沙沙的,像有人在说悄悄话。他不知道那些悄悄话里有没有她的名字,但他知道,有一个人在很远的地方,也许也在做同样的事——低着头,一针一针地绣着,绣的不是花,是日子。她在绣日子,他在读日子。他们的日子,从今往后,也许会有交集,也许不会有。可他不会放弃,不会退缩,不会认输。他会一直往前走,走得很稳,像她教他的那样——不是试试,是练。试是做一遍看看行不行,练是做一百遍直到行了为止。

他练了,从腊月二十六练到现在,从直线练到兰草,从歪歪扭扭练到勉强能看,他还会继续练下去,一针一针地,一页一页地,一天一天地。走不走得到,是命。走不走,是自己说了算。

周明远把书翻到最后一页,合上,站起来,走到窗前,推开窗户。正月里的风吹进来,凉飕飕的,带着一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像是泥土解冻的气息,又像是枯草返青的气息,又像是什么东西在很远的地方开花了,香气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淡淡的,若有若无的,闻得见,摸不着。他深深地吸了一口,觉得整个人都清醒了,像睡了一个很长的觉,终于醒过来了。他转过身,走出书房,去找来福。

“来福,去沈家,把这封信交给沈姑娘。”

来福接过信,信封上写着“沈姑娘亲启”四个字,字迹端正清秀,一笔一划都极认真。来福看了信封一眼,又看了少爷一眼,想说什么,又没有说,点了点头,把信揣进怀里,转身跑了。

周明远站在院子里,看着来福的背影消失在影壁后头,听着他的脚步声越来越远,直到完全听不见了,才转过身,走回书房,坐下来,重新翻开书。他在信里写了什么?他没有写什么,他只是告诉她——婚约作废了,你不用嫁给孙家了,也不用嫁给任何人了,你是自由的了。他还告诉她——你好好养伤,不用急着做针线活,也不用急着挣钱,那些事以后再说,先把身体养好。他还告诉她——枣树快发芽了,等叶子长出来的时候,我带你去苏娘子那里看竹子。

他本来还想写一句话,写了好几次,又划掉了,划掉了又写,写了又划掉,最后那张纸上全是墨团,没法看了,他换了一张纸,只写了四个字——“别怕,有我。”然后折好,装进信封,交给来福。他写这四个字的时候,手在抖,不是怕,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像是在做一件很重要很重要的事的紧张——不是怕她拒绝,是怕自己做得不够好,怕自己说的话不够重,怕自己表达的不够清楚,怕她看不懂。他希望她能看懂,能看懂这四个字背后的那些话——那些他说不出口的、不知道该怎么说的、说出来怕太轻了又怕太重了的话。他希望她能看懂,然后给他回一封信,哪怕只写一个字,哪怕只写一个“好”字,他就心满意足了。他会把那个字收在枕头底下,跟那方兰草帕子放在一起,每天晚上拿出来看一看,摸一摸,笑一笑,然后睡一个好觉。明早起来,读书,练字,绣花,等她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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