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臻不止触碰到的是简臻一处身体部位,她明白,在这表层之下,还有一颗愈来愈鲜活的心。
她为自己而跳,它为自己而跳。
这样的距离,是那样亲密。
“泡泡走了吗?”季臻没有回复她前面的问题,勾唇微笑。
简臻还愣着,点头,“嗯,走了。”
“我想探索你。”
简臻听见这句话,大脑宕机了一下,含羞带涩地低头盯着还停在原处的手,几秒才反应过来,“什么?”
可季臻却话锋一转,迅速变卦,摇摇头,“没什么,我开玩笑呢。”
手也从胸口转移到她肩膀,再次将一切藏在拥抱里。
盲人看不见,所以她无法保证自己能给简臻比较舒服的体验,很简单的道理,即便对于面前这个人尚且存有生理性渴求。
她也很想听简臻在自己耳边动情喘息,也很想感受她柔软、美好的身躯因着自己的动作而起伏,更想要在她嘴里听见那个“爱”字。
但爱无需通过这样的仪式传递。
因为她很清楚她们之间没有那层需要逾越过去的边界。
爱与欲,向来共生共存。
人生总有些各种各样的欲望,就连爱,也只是欲望的一种,可是爱在所有欲望里,几乎算作是碾压式的存在,如果非要取舍,她们都选前者。
“那一会我还是回去吧,我还说不定要住多久。”简臻笑着帮季臻理理额前碎发,语调很柔。
“好,你去吧。”季臻往前凑,蹭着她鼻尖。
简臻对于这种亲昵还是有些不适应,但季臻每次往她身边靠着,她总觉得有种发自内心的从容。
她交代好泡泡照料好季臻,拿了车钥匙就要往外走。
路上,一直在想,自己又是什么时候变得比较温和,对待他人有了些礼貌的。
可能对于过去的简臻来说,社交是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就连和亲生姐姐的交际也保留在不远不近的距离。她自觉很自私,与他人交流只会给自己和别人带来麻烦,为了规避那些风险,她选择用这一外壳包装自己。
季臻比那些人聪明,看穿了她冷漠疏离下的内心,也没有像那些误解自己的人一样被她很快劝退。
其实这段感情来得太莫名其妙,在这座小镇里,放在显微镜下,甚至能看清每条脉络。
拿好自己的衣服,简臻锁好门,却在门口看见了一个泥泞的脚印。
她四处张望,却没有找到任何反常的地方。
在回去找季臻之前,她觉得她应该先去金寡妇家一趟。
“诶哟,稀客,送货的简臻,怎么有闲心过来找我?”金寡妇倚靠门边,上下打量这个拎着个袋子的女孩。
金寡妇早年丧偶,但因为先前和丈夫一起在外打拼,留下不少积蓄,回了镇子后即便不工作也还是生活过得很潇洒。
因为对于爱情的观念太过执着,这么些年也没有再嫁。
金寡妇掏出一包女士烟出来,拿出一根在唇边点燃。
“呼——有什么事情啊,小娃娃?”
简臻后退半步,捏着鼻子,“我不喜欢烟味,今天过来就问你点事情,问了我就走。”
金寡妇很时髦,发尾微卷,前些天在小镇理发店又烫又染,看来有种远超其他镇民的时尚感。
她捋了下发尾,将手里的烟扔在地上,一脚踩过去,熄了烟。
“什么事?”她乐呵呵地笑。
“你前几天不是被疯子偷了东西吗?我也被疯子盯上了,就过来问问。”简臻开门见山,没再迂回。
金寡妇神情一滞,转身回屋里,“进来说。”
简臻跟着她回屋,顺手关上了门。
直到坐在沙发上,她又望见金寡妇表情紧张,把所有窗帘都拉上,开了客厅那盏灯。
“你被盯上?怎么发现的?”金寡妇抱着手臂,望着她困惑的表情,语气不算好。
简臻撒了半个谎,“我在我房子门口看到了脚印,而且半夜会经常听见有撬门的声音。”
金寡妇面色凝重,缓步走到她身边,木然坐下。
“那疯子叫赵虎,以前蹲了几年监狱,但不是因为偷东西进去的,是因为打了人。”金寡妇垂眸,盯着地板,又像是想起什么,补充道:“他盯着独居女人,绝对不是偷东西这么简单。”
闻言,简臻觉得心里发寒。
这就意味着,季臻面临的不是所谓的财务损失,而是人身危险。
金寡妇的这几句警告,却又让简臻串联起了自己屋门口的脚印。
“好,谢谢你,我现在应该走了,你记得晚上锁好门,那疯子难保不会再来找你,你又是一个人住。”简臻忙起身,提着袋子也打算赶紧回去找季臻。
金寡妇对于她的言行有些意外,这就是小镇上大家都在议论的冷漠送货小妹妹吗?
其实也没有他们说得那么夸张吧。
“好,姐会注意,你也是啊,看这样子,还要出门?”
简臻点头,笑着答:“嗯,得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