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
沈知蕴轻轻推开窗户,一缕金灿灿的阳光照在她白皙的皮肤上,衬得她如画中天仙,美轮美奂。
院子里的桂花香淡雅芬芳,幽幽飘来。
侍女翠桃端来清水洗漱,“小姐,你们手臂上有很多淤青,要不要我去给你请个大夫。”
“不必了。”这些伤痕见证她一路的辛酸和苦楚,留在手臂上能时刻提醒她,此次回京的目的。
“那小姐今日想去干嘛,我陪你。”翠桃这个侍女因家境贫寒卖来侯府,但她勤恳,人也机灵,于是彩蝶便让她伺候沈知蕴。
沈知蕴问道,“翠桃,你对京城了解多少,能否说予我听。”
翠桃思索片刻,“我只知道京朱雀酒楼是全京城最繁华的酒楼,很多达官贵人都喜欢去那吃酒,而且烧鸡是他们店里的招牌。”
沈知蕴笑了笑,“那等会,我们就去朱雀楼吃烧鸡。”
翠桃微微一笑,“好的,小姐”
沈知韫露出温柔的笑颜,“对了,今日怎么不见彩蝶姐姐。”
翠桃回答道,“她家中母亲病重,所以她连夜回老家了。”
沈知蕴略微点头,没说什么。
洗漱后,沈知蕴换上京城时兴的妆面和衣裳,带着翠桃出府,不料正好碰到下朝回来的沈鸿,“蕴儿,你这是要出去吗?”
沈知蕴请安后解释说,“女儿刚听翠桃说,朱雀楼的饭菜可口,于是想去尝尝。”
沈鸿点头,“你十几年未曾回京,是应该好好熟悉熟悉京城,这样吧,你今日好好逛逛京城,想要什么买便是,记在侯府的账上。”
沈知蕴露出微笑,“谢谢父亲。”
从侯府出来后,沈知蕴便去了京城的某个小馄饨摊,要了两碗。
沈知蕴舀了一个,送进嘴里,皮薄肉鲜,味道和以前一样。
只是这卖馄饨的人不是从前的老媪,而是老媪的儿子,阿墨。
“小姐,你怎么会喜欢这种街边的小吃呢?”翠桃不理解,往日那些官家小姐都是去朱雀楼或者京城那些非常有名气的酒楼吃饭,不会来路边小摊。
可她家小姐却不一样。
“因为……我从前常和母亲来这吃。”她记得,姑母出嫁前非常喜欢吃这家小馄饨,婚后还带她和表姐来吃。
老媪有一年冬天病了,姑母还用体己钱给她请大夫,将她从鬼门关救了回来。
从那时起,她和表姐每次去馄饨店,老媪都不收钱。
而阿墨与她们年纪相仿,只是他是穷人家的孩子,冬日没有保暖的棉衣,夏日穿着打补丁的衣服,到了合适年纪也不能上学堂。
于是姑母便让阿墨去宋府,跟着宋常练武,一来可以强身健体,二来也能学个本事,不至于一辈子卖馄饨。
可没想到,宋家被派去驻守岭南,十几年未曾回京。
阿墨只能留在京城继续卖馄饨。
“老板,来两碗馄饨!”旁边一男子吆喝道。
“好嘞!”
坐在沈知蕴旁边的男子与同行的男子说,“你听说没,今日早朝,圣上发了好大的火,听说被征南将军贪墨的那批军饷,如今还没找到。”
“你说那么大一批军饷,会在哪儿呢?”
“谁知道呢,要我说他也是真老糊涂了,戎马半生,为了点军饷,家破人亡,我听说他只一个女儿,流放北地时,冻死了,曝尸荒野。”
听到这个消息,沈知蕴心里一颤,手里的汤勺差点掉在地上。
“这么惨呀?”
“对了,我还听说,安王从北地回来了。”
“听说了啊,太后让圣上下旨召他回来就是为了成婚,我听说是许了承国公之女。”
“唉,都是达官贵人的婚事,与我们何干。”
“问题是,这安王并不中意这承国公之女,不然为何两年前回京不成亲,非要拖到这个时候?”
“男人都这样,为了利益,最后还是会娶她。”
“说得也是。”
两个男子你一言我一语地聊天,直到吃完一碗馄饨才离去。
沈知蕴吃完后,往桌上放了些银两便起身离去了。
小摊主正想说,用不着这么多,可当他看到女子的侧脸时,他觉得有些许熟悉,好像在哪见过。
沈知蕴回头看了眼小摊主忙碌的身影,然后钻进马车里。
“小姐,我们现在去哪?”
“不知道,那就先去东市,再去西市,最后去南市,之后……再说吧。”她倒要看看,那两个跟屁虫能坚持到几时。
沈知蕴从出府时便听到身后有深浅不一的脚步声,定是林如雪派人偷偷跟着她。
那她就假装不知道,陪他们好好玩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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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楼某处。
“殿下,你是不是想吃楼下的小馄饨,我现在就去买。”苏楠发现,他家殿下盯着楼下小馄饨摊看了很久。
那馄饨摊确实不错,香气四溢,他在二楼都能闻到,难怪殿下也忍不住想吃。
周钺勾唇,“嗯。”说完,他将酒杯放下。
苏楠咧嘴笑起来,他终于读懂他家殿下的心了,他也不是那么地榆木脑袋。
“我现在就去,殿下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