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早上,陈穗岁的工位变了。
从客户部的角落搬到了林殊曼旁边——不是正式的调动,是林殊曼让宋小雨帮她挪的。“你坐这里,方便我跟你说事情。”林殊曼说这话的时候没有看她,眼睛盯着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快地敲。陈穗岁抱着自己的东西挪过去,把显示器、笔记本、那本《新华字典》一一摆好。她注意到林殊曼的桌上没有相框,没有绿植,没有任何和工作无关的东西。只有一个显示器,一个键盘,一只鼠标,一个马克杯。杯壁上印着四个字:“别找借口。”
陈穗岁把这句话在心里默念了一遍,然后把马克杯转了个方向,让那几个字朝里。不是不想看,是不需要看。她从来不找借口。
林殊曼给她的第一项任务是重写光明提案的策略部分。“不是全盘推翻,是换一种表达方式。原来的版本太学术了,客户听得懂,但记不住。你要把它变成客户能记住的东西。”
“什么标准?”陈穗岁问。
“三句话。用三句话把整个策略说明白。说明白的意思是,一个完全不了解这个项目的人,听完这三句话,能一字不差地复述给别人。”
陈穗岁打开文档,盯着空白的页面,光标一闪一闪的。她把原来那份策略报告翻出来看了三遍,把里面的核心逻辑抽出来,拆成最小的单元。光明的机会在于“第一次”——这是核心。但怎么把“第一次”变成三句话?第一句要说清楚问题,第二句要说清楚答案,第三句要说清楚为什么这个答案属于光明。
她写了第一版:“消费者对所有牛奶品牌的信任在下降。光明应该聚焦‘第一次’的场景。因为第一次是不可替代的。”
三句话,四十三个字。她念了一遍,觉得第三句太虚了,“不可替代”这个词太大了,大到没有分量。删掉,重写。
第二版:“消费者分不清光明和蒙牛的区别。光明要做‘人生第一口牛奶’。因为没有人能成为别人的第一次。”
念了一遍,觉得第二句和第三句之间有断层。“人生第一口牛奶”是什么?是产品定位还是品牌口号?她分不清楚。删掉,重写。
第三版:“光明的问题不是产品不好,是消费者没有理由买。光明应该占领‘第一次’这个心智空位。因为所有品牌都在讲‘更好’,但只有光明能讲‘第一’。”
念了三遍。第一遍觉得第三句的“所有品牌”太绝对了。第二遍觉得“心智空位”这个词太学术了,客户听不懂。第三遍觉得整体太长了,不是三句话,是三个长句,加起来快一百个字了。她靠在椅背上,盯着屏幕,光标还在闪。她想起顾维庸说过的话——“品牌定位有两种。一种是从消费者身上找答案,另一种是从自己身上找答案。”她想从自己身上找答案。姥姥冲奶粉的那个画面又出现了。热水壶里的水蒸气,模糊的脸,吹了又吹的碗,那句“烫,慢点喝”。不是“第一次”,是“有人等你”。光明不只是第一次,光明是第一次背后那个等你的人。她写下第四版:“买牛奶的时候,你选哪个都一样。选光明,是因为你小时候喝的就是它。等你有了孩子,你也会选它。”
三句话,四十六个字。念了一遍。她知道这不像是策略,像是广告语。但策略和广告语的区别是什么?策略是广告语的骨骼,广告语是策略的皮肤。骨骼要硬,皮肤要软。第四版的骨骼还在,但皮肤太厚了,软得不透。她把第四版存了草稿,没有发给林殊曼。
中午吃饭的时候,宋小雨端着饭盒坐到她对面。“策略写得怎么样?”
“写不出来。”
“正常。林姐让你写策略,不是真的指望你写出来,是让你知道策略有多难写。”
陈穗岁把饭盒里的青椒炒肉翻了两遍,没有吃。她在想宋小雨说的话——不是真的指望你写出来。那指望她什么?指望她吃苦头,指望她碰壁,指望她在碰壁之后学会“策略不是拍脑袋就能写出来的”。这是林殊曼的方式。不告诉你答案,让你自己去撞。撞疼了,你就记住了。
她吃了一口饭,嚼了很久。
下午两点,沈嘉树从办公室出来,手里拿着一个文件夹,走到林殊曼工位前。他们在说光明提案的事,声音不大,陈穗岁坐在旁边,听得不是很清楚,只听到了几个词——“客户反馈”“预算”“下周”。她没有刻意去听,但她的耳朵自动工作了,像一台不需要开关的收音机,信号进来了,就收下了。
沈嘉树说完,转身要走的时候,目光扫到了陈穗岁的屏幕。屏幕上还开着那个写策略的文档,光标停在第四版的末尾。他看了一眼,没有停留,走了。
陈穗岁不知道他看到了什么。也许只是看到了一屏幕的字,也许看到了她写的那三句话。她不知道。她只知道,他看完之后,脚步慢了一点点,慢到如果不是一直在听他的脚步声,根本不会注意到。她低下头,继续写。第五版,第六版,第七版。写到第七版的时候,她把“选光明,是因为你小时候喝的就是它”改成了“光明是你小时候喝过的那个味道”。删掉了“等你有了孩子,你也会选它”,换成了“等你有了孩子,你也会想起它”。从“选”变成了“想起”,从“会”变成了“也会”。不一样了。不是理性的选择,是感性的回忆。不是逻辑,是味道。
她把第七版发给林殊曼,附了一句话:“林姐,第七版,您看看方向对不对。”
三分钟后,林殊曼回复了。只有一个字:“收。”
没有说好不好。但“收”的意思是收到了,不是“不行”。“不行”她会说“重写”,“收”就是“先放着”。放着意味着不是最好的,但也不是错的。陈穗岁把这个判断记在了脑子里:在林殊曼这里,“收”等于“及格但不惊艳”。
下午四点,林殊曼丢给她一个新任务。“下周有一个小项目,客户是家进口超市,想做周年庆的活动方案。你负责写策略部分,我给你两天时间,周四交。”
陈穗岁愣了一下。“我一个人?”
“你一个人。资料在公司服务器上,项目号是IN-2025-012。有问题问我,但尽量自己解决。”
林殊曼说完就转过去了,没有再看她。陈穗岁看着林殊曼的后脑勺——短发,发质很硬,有几根白发在日光灯下反着光。她不知道林殊曼为什么突然让她独立负责一个项目。是考验,还是信任?也许两个都是。
她打开公司服务器,找到那个项目文件夹。里面有一个Brief,一份去年的活动总结,三份竞品案例,还有一份消费者调研报告。她把所有资料打印出来,厚厚一摞,放在桌上,开始看。进口超市,目标客群是年收入五十万以上的中产家庭,活动预算是八十万,核心诉求是“提升会员复购率”。她不懂中产家庭,她连中产是什么都不太清楚。她只知道这些人有钱,但有钱的人多了去了,为什么要来这家超市?
她开始看消费者调研报告。报告里说,这家超市的会员最看重的是“商品品质”和“购物体验”。品质和体验,是所有高端超市都在讲的东西。她要找的是不一样的——是那些消费者没说出来的、藏在“品质”和“体验”后面的、真正驱动他们重复购买的东西。
她看到一份访谈记录。一个三十五岁的女性会员说:“我每周都来,不是因为这里的牛肉最好,是因为我女儿喜欢吃这里的烤鸡。每次来都要买一只,回家路上她就坐在后座吃,吃得满手是油。我觉得那个画面很幸福。”
陈穗岁在这段话下面画了一条红线。不是品质,不是体验,是“幸福”。但幸福太虚了,买任何东西都可以说是为了幸福。这个会员说的幸福是具体的——她女儿在后座吃烤鸡,满手是油。那个画面。她记住的不是烤鸡的味道,是女儿吃烤鸡的样子。超市卖的不是商品,是商品创造的那个画面。
她在笔记本上写了一行字:进口超市=卖场景,不是卖商品。场景=某个具体的人在某个具体的时间做某件具体的事,并且记得住。然后她在下面写了三个可能的场景:周五晚上,一家三口来买周末的食材,孩子坐在购物车里。周日下午,一个人来买下周的工作餐,顺便给自己买一束花。下雨天,不想做饭,来买一份热腾腾的烤鸡和沙拉。她把这三个场景圈起来,在旁边写了一个问号——哪个最打动人?她不知道。但她知道怎么去找答案。
下班之后她没有直接回家,去了那家进口超市。
超市在静安寺附近,她从公司走过去用了二十分钟。门面不大,但橱窗设计得很漂亮,暖黄色的灯光打在陈列的商品上,每一瓶橄榄油都像在发光。她走进去,假装是顾客,在超市里逛了将近一个小时。她看货架上的商品,看价格标签,看其他顾客买什么、怎么买、买了之后的表情。她注意到一个细节:带着孩子来的顾客,购物车里几乎都有烤鸡。没有孩子来的,购物车里是沙拉、酸奶、果汁、鲜花。
她在超市门口站了十五分钟,观察出来的人手里拎着什么袋子。十七个人里,九个拎着烤鸡的袋子。她在一个本子上记下这个数字,又觉得不够——她需要知道这些人是谁。她鼓起勇气拦住了其中一个人,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左手拎着烤鸡,右手牵着一个小女孩。
“您好,打扰一下,我是做市场调研的,想问您一个问题——您买这个烤鸡,是给自己吃还是给孩子吃?”
女人看了她一眼,大概觉得她看起来不像坏人,说:“给孩子。她每周都要吃,不吃就闹。”
“那您自己喜欢吃吗?”
女人想了想,笑了。“说实话,我吃了好多次了,觉得一般。但她喜欢,我就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