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滨的雨下了一整夜。
基德给我找的这间屋子很小,小到只有一张床、一面镜子、一扇看得见港口吊车的窗。窗外的灯一盏一盏亮起来,把雨丝照成金线。
我坐在床沿,手里捏着那枚胶囊。
蓝色的,很小,看上去和任何一粒退烧药没有区别。手机一直在沉默的亮着,小兰一直在往里面打电话发消息,却被我调成了静音。
我沉默着,把胶囊扔进嘴里,就着冷水咽下去。
“你确定不等明天?”门外,黑羽快斗的声音隔着门板传进来,隐约带着几分担忧。“万一有副作用——”
“滚。”
我听见他小声嘀咕了一句“脾气真大”,然后是脚步声远去。
最初的三分钟什么也没发生。
第四分钟,我听见自己骨头里传出声响。
像有人在把一根被压弯的树枝,一寸一寸地掰直。痛得我眼前发黑。我咬住枕巾,口腔里很快有了铁锈味。
汗水把床单浸透。我数着秒,数到一百八十的时候,那股力量终于从脚趾退了出去。
我睁开眼。
镜子里的女人陌生得让我笑出了声。
高,很瘦,锁骨像两把没出鞘的刀。黑色的头发乱七八糟地披在肩上,被汗黏在颈侧。我抬起手,手指很长,指节和掌心全是茧——那是刀柄、枪柄、绳索留下的,比记忆还顽固。
我低头,撩起睡裤。
小腿上,两个圆形的、略微凹陷的疤,一左一右。
膝盖上也有。
那年我用剪刀扎穿了自己的腿,就为了让那个不肯收留我的侦探心软。血淌在事务所的地板上,那个让我爱的要死的侦探那时的表情我到现在都记得。
然后是腹部,靠近右侧,一枚小小的、皱起来的弹孔。替柯南挡的那颗子弹。
它们全都回来了。
“这些疤,丑死了。”我毫不留情的评价道。
随后我站起身,脚踩在地板上的高度变了,眼前的一切都开始变矮。我走到窗前,额角忽然有一瞬的晕,很轻,像一根针在脑子里挑了一下,随即消失。
我按住太阳穴,等了几秒。
没有了。
很快,门就被敲响了,门外是黑羽快斗的声音:“我进来了?”
“进。”
门开了一条缝,少年探进半个脑袋,然后又迅速缩了回去——“等等你穿好衣服没有——”
大概可能也许他应该是个好色的家伙,半秒后又把脑袋伸回来了,上下打量的看着我。
我低头看了一眼自己。
衣服当然早就换完了。那是一件他临时给我找的、不知道哪个尺码的旧T恤,被撑得像张快要裂开的糖纸。
“你给我找的这是什么。”我说。
“……我以为你还能再矮一点。”
我把枕头砸过去。
他侧身迅速躲开,像只猴子似的跳到桌子前坐了下来。
“沈宁。”黑羽快斗把两张崭新的护照推到我面前,食指在照片上一敲。“二十三岁,小学教师,独居,无犯罪记录。这边是沈柯,十七,你表弟,高二,成绩很差。”
我挑眉:“中国人?”
黑羽快斗摇摇头:“是华裔日本人,放心啦,不会让你说中文那种难懂的语言啦。”
“你为什么一定要当我弟弟。”
“因为夫妻的话你肯定一刀捅死我。”
我眯起眼看他。少年笑得一脸无辜,手里已经开始往外掏那些瓶瓶罐罐——易容用的胶、粉底、染剂、几片薄得几乎看不见的硅胶。
他做这行确实比我熟练。
我坐在椅子上,任由他在我脸上涂涂抹抹。冰凉的膏体敷上颧骨,他把我的眉形压低、眼尾拉圆,鼻梁上贴了一小块东西,最后架了一副黑框眼镜。
“好了。”他退开两步,上下打量,“你自己看。”
镜子里是一张再普通不过的脸。丢进人堆里,三次之内绝对想不起来那种普通。
“真丑。”我说。
“这是艺术。”
我又看了一眼。镜中的女人低眉顺眼,甚至有点怯懦。可那双眼睛还是我的——易容能改骨相,改不掉眼神里那点东西。
“眼睛怎么办。”
“藏起来。”他说,“你只要记住一件事:你现在是个被表弟拖出来散心的、没什么见识的小学老师。脾气要好,话要少,被撞了要先道歉。”
“被撞了要先道歉。”我重复了一遍。
“对。”
“我觉得这个角色我撑不到明天。”
他笑起来。少年人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很亮,那种亮是我早就没有的东西。我看了他两秒,把视线移开。
——他请我上这条船,理由说得含糊。
他说他需要一个人帮他接近一伙人,一伙在维斯巴尼亚打过仗、如今散落在太平洋航线上做黑生意的人。那伙人里有人见过黑羽盗一最后一面。
而我之所以答应,是因为我也在找黑羽盗一。
八年前那个男人死得像一场拙劣的魔术。可这世上最不缺的就是死得不合时宜的人。组织里有一条传闻我一直没验证:黑羽盗一在那次“意外”之前,进过“那位大人”的一处库房。他活着出来,然后死了。
他的身份,目的,都成了谜。
朗姆一定比我更想确认他到底死没死。
所以我得比朗姆先找到他。
至于快斗为什么非要我——我猜,是因为那伙人只认“能打的人”,而他要的那件东西,得从一群亡命徒的嘴里掏出来。他需要一个不介意把手指头伸进别人肋骨之间的同伴。
“你在想什么。”他忽然问。
“在想把你从舷窗扔出去需要几秒。”
“大概三秒。”他一本正经,“但你得先把我打晕,我挣扎起来很吵。”
我翻了个白眼,不再理他。
这艘船叫“银鸥号”。十一万吨,六层甲板,从横滨到西雅图,十一天。里面形形色色的人都有,十分的物美价廉还没有人随时盘查。
我和快斗住在三层内侧的一间小舱房,隔壁是储藏室,噪音很大,好处是没人愿意多待。
头两天很平静。
第一天夜里,我们在吸烟室外的走廊上撞见了那群人。
我第一眼就知道他们是谁。
五个男人,散着,可重心都在脚尖上,随时能把散变成拢。这种人要么当过兵,要么坐过牢,通常两样都占。
他们喝了不少,说话声音很大,混着烟草和朗姆酒的味道。
“……那可是真的。”领头的那个声音沙哑,左眼是假的,玻璃做的,反着顶灯的光。“王爵府那天晚上下着雨,血从二楼一直流到马厩。”
“我听说过。”另一个矮壮的男人搓着手,“说是被那个女魔头一点点——”
“闭嘴。”独眼男人打断他,声音里却带着炫耀,“你们这些蠢货连给那位提鞋都不配。”
我停在原地。
快斗的手立刻扣住了我的手腕。
他的手指很凉。我低头看了一眼,没有挣开。
我其实并不想挣开。
“她长什么样?”矮壮的男人压低声音问。
“没见过脸。”独眼男人灌了一口酒,“她从来不摘面具。只知道是个女人,声音很轻,说话慢条斯理的。我当年就在她手底下,负责清场。她杀人不着急,先跟你聊天,问你家有几口人,最喜欢哪个孩子——”
他忽然笑起来,那种笑让我后槽牙发酸。
“等你答完了,她才动手。她说,这样才算是‘见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