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的。只要你用心照料,它们便会一直在这里。”
星火重重点头,那模样,郑重得如同立下此生最重要的誓言。
春日的脚步,姗姗来迟,却终究踏遍了落日谷。
落日谷的春,从无漫山繁花,亦无婉转莺啼,唯有风沙渐缓、暖阳渐柔、冻土渐融。可这些细微的变化,皆逃不过林朝夕的眼睛。风沙渐小,是树苗初萌的根系,已然开始抓牢松散的土壤;阳光渐暖,是日移星转,光照角度悄然变化;土地松软,是冬日冻融交替,将板结的土块尽数崩解。万事皆有缘由,而所有缘由,皆可被科学清晰阐释。科学从非虚妄魔法,而是读懂世界、改造世界的务实工具。
一日傍晚,林朝夕从田埂归来,远远便看见赵归尘静坐在门槛上,手中捧着一份《科学报》,看得格外专注,连她走近都未曾察觉。
“赵大叔。”
赵归尘猛地抬头,脸上掠过几分窘迫,憨笑道:“林姑娘,我不识字,就看看图,图画得真好。”
林朝夕挨着他坐下,温声道:“赵大叔,我教你认字吧。”
赵归尘微微一怔,局促摆手:“我……我这把年纪,还能认字?”
“自然能。只要想学,何时开始都不晚。”
林朝夕的目光坦荡而坚定,没有半分敷衍客套,唯有真诚与笃定。
“好!我学!”
自那日起,每日收工后,林朝夕便教赵归尘认字。没有现成教材,便以《科学报》为蓝本。第一课,三个字——落、日、谷。赵归尘握着炭笔,一笔一划,指尖微颤,字迹歪歪扭扭,却字字用力。一个“落”字,反复写了十七遍,才勉强端正;写到第四十遍时,林朝夕轻声道:“赵大叔,这个字,写好了。”
赵归尘低头望着纸上那歪扭的字迹,沉默良久,眼眶微微泛红:“这是我这辈子,写的第一个字。”
“嗯,写得很好。”
他活了大半辈子,从未敢奢望自己能提笔写字,更未想过,有朝一日会被人夸赞字写得好。
星火也凑在一旁跟着学,趴在简陋的木桌上,炭笔在纸上簌簌作响,速度远比赵归尘快得多。程知白早前教过他基础识字,足够他读懂《科学报》大半内容。有时赵归尘遇上不认识的字,星火便会轻声告知。一老一小两个学生,一人十岁、一人年近七旬,一人学得轻快、一人学得迟缓,却同样专注,同样执着。林朝夕望着灯下认真的两人,心中了然:这便是教育的真谛——从非生硬灌输知识,而是在人心中,点亮一盏灯。灯亮一寸,黑暗便退一分。
春过半旬,落日谷迎来了一位意料之外的客人。
谢云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