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不是说你活得到几千年之后么?我反正活不到那么久……大概吧。”柳萱笑了笑。
“好,到那时,我收留他、我给他饭吃——等他真沦落到那个份上再说吧。”
唐哲修躲开了她的目光,起身走了。
2.
王小姐十六岁,王宅的门槛已经被媒人踏破,人们在各种地方碰到王老爷,寒暄之余,总顺便问他一句——听说令嫒已许了人家?而得到“不瞒你说”的回应后,又一齐恭贺他:
“好呀,王公真是好福气、好福气呀!”
同样姓王,王元宝并不羡慕这种“福气”,他从王老爷身旁经过,还在酝酿着晚上用什么词去进谏女儿、好让她打消嫁给一条龙的念头:天地良心,女儿说要吃糖醋三道,他绝不点酸菜鱼;女儿说想当总兵,他就给聘请武教师爷……顺着她这么多年,真是打下一个很坏的榜样,到现在也该拿出做父亲的强硬手段了!
王元宝一步一跺脚地回到家,就傻了眼——那条龙和他带来的礼官、堆满院子的聘礼,已恭候多时。
这条龙化作人形,穿着暗纹锦袍,王元宝想起他也穿过西装革履,当他向自己行礼时,王元宝想到的却是一碗在屏幕里冒热气的汤圆、和他在副驾驶板着脸噼里啪啦地掉眼泪的样子。抛开心理不谈,他的样子高大又老成,果然这么多年都不曾变过,无论是看向女儿、还是跟随着女儿,都像是回到了主人身边的动物,表情安静、安心,又带着压抑的、狂热的忠贞。而他跟自己说话时,又总露出些并不常见的讨好之色,这点颜色不显眼,却给他染上些沐龙而冠的可爱。
而女儿显然等着自己点头。王元宝的目光从她那挪开,又看看那条龙,心里动了一下——他一直看着女儿,并不关心自己点头还是摇头,仿佛这场求娶的最终决定人是她似的。
好吧,既然乖女喜欢。王元宝说,从小到大,只要是她喜欢的东西,我都许的。
3.
数不清有第多少个夏天,敖澈独自去到那个海岛。
现在有了飞机,他反倒怀念起那个山还很高、水还很长的年代,那时可能还要带着孩子飞上几天。不管多麻烦,来到这里是他每年必做的,孩子有时陪他来,有时不来,但次次都是在夏天,不像那次和柳萱是在冬天。最酷热的时候,小岛假日就并不像听起来那样惬意了,但龙不怕晒,也不怕热,热的时候人很少,他能够想象着柳萱在身边。
无尽的岁月带来无尽的等待,在还没有酒店的时候,敖澈躺在海滩上一整夜,涨起来的潮水像妻子的长发,等到清晨,潮水退去,他就知道自己醒了。
在等待中他做了很多闲事,包括但不限于:给龙宫城修地铁、尝试照相机、开发降雨看板和发展龙族无纸化办公。最后,他觉得应该把泡水这件事发扬光大,于是准备把汤泉店开到全国。东方龙族混乱的发展规划最终让孩子看不下去了——简直是天上一脚地上一脚。敖澈就等他说这句话,然后把自己酝酿已久的退休感言说出来:
“我这些年做那么多事,就是为了不做事、少做事。你很有想法,那就你来做吧。”
说着,他把自己的印信、OA权限、办公室、甚至泾河龙宫食堂的饭卡全交给了孩子,退位让贤。
这个孩子有些地方很像他,譬如给什么事就做什么事、并且如无额外通知就会永远地做下去。而有些地方又很像柳萱,譬如头脑清晰、责任心和执行力都很强。这两项优点结合起来简直媲美天下最好的职业经理人,敖澈非常满意这个决定——要是柳萱知道了肯定会夸他的。
可惜,柳萱还不知道,并且他也不知道柳萱什么时候才能知道呢。
敖澈躺在酒店里,准确来说是躺在泳池里,他对这里的记忆是醉意、夜风和柳萱拍抚他的手掌,隔着一层楼,依旧有人在放音乐,还是同样的几首歌,第一次听的时候他还不懂外国话,现在他竟然能知道歌词的意思,在没有柳萱带教的时候,他很不乐意承认自己也会学习。
听了一会,敖澈感觉脸上凉丝丝的,一摸,摸到满手的泪。真佩服这群写歌词的人,写得总是那样对。
好在,第二年,他就不是孤身一人来到这里了。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