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满星想了想也对,就接过了那支笔。笔握在手里,比她的笔细一些,写着写着就觉得手酸。但她没换回去,因为懒得翻书包找笔芯。
放学的时候,丁满星去了学校门口的文具店。
文具店不大,但东西很全,笔、本子、文件夹、书皮、橡皮、修正带,什么都有。丁满星走到放笔芯的货架前,开始找自己常用那个牌子。
那个牌子的笔芯好用,墨水流畅,不容易断墨,笔尖也不会积墨。她用了一年多了,从高一用到现在。
货架上摆了好几种,有0.5的,有0.38的,有黑色的,有蓝色的,有红色的。她找到0.5黑色的,伸手去拿,跟另一只手同时碰到了那盒笔芯。
她抬头。
旁边那个人也抬头。
是隔壁那个女人。
她穿着一件深灰色的毛衣,头发扎起来了,露出耳朵和脖子。没有化妆,脸上干干净净的,嘴唇有一点点干,可能忘了涂润唇膏。
两个人手里捏着同一盒笔芯。
“……”丁满星不知道该说什么。
那人看了她一眼,松开手。“你拿吧。”
声音很轻,跟上次捡水果那次一样。轻轻的,像风吹过纸页。
“你要吗?”丁满星问。
“没事,我再找找。”
那个人转身在货架上找了找,翻出了同款笔芯,是0.38的。她拿了两盒,走向收银台。
丁满星拿着那盒0.5的笔芯站在原地,看着那人的背影。
她想说点什么。比如说“你住隔壁吧”“好巧”,或者说“你也用这个牌子的笔吗”。但她的嘴像被缝住了一样,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等到那个人付了钱走了,她才走到收银台,把笔芯递过去。
老板是个中年女人,看了她一眼。“一块五。”
丁满星付了钱,走出文具店。
外面已经黑了,冷风灌进领口,她打了个哆嗦。
那个人已经不见了。
丁满星走在回家的路上,脑子里反复回放刚才那个画面:两只手同时伸向同一盒笔芯。她的手指碰没碰到对方的手指?好像碰到了,又好像没碰到。不记得了。只记得那个人松开手的样子——很自然,没有犹豫,像把东西让给一个陌生人。
本来也就是陌生人。
她不知道为什么这件事在她脑子里转来转去,转了一路。
不就是买笔芯的时候遇到了隔壁邻居吗?这有什么好想的?
但她就是想了。
到家的时候,辛莫兰不在。桌上留了一张纸条:“妈去你外婆家了,晚上不回来。饭在锅里,自己热一下。”
丁满星把饭热了,一个人吃了。吃完饭洗了碗,回到房间写作业。
写到一半,她忽然拿出刚才买的那盒笔芯。撕开包装,抽出一支,拧开笔帽,在草稿纸上画了几道线。
墨水流畅。
好用的。
但她在想那个人用0.38的。比0.5细一些,写出来的字应该更清秀。
她看了一眼自己写的那堆数字和公式——0.5的笔写出来的字,粗一些,看起来比较“有力”。
她用0.5,那个人用0.38。
她忽然想到一个比喻:0.5是她,粗线条,不细腻,有啥说啥;0.38是那个人,细,轻,安静,像线条一样细。
这个比喻冒出来的时候,她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你有病吧”,然后用那支0.5的笔继续写物理题。
晚上十一点,丁满星关了灯,躺在床上。
窗帘没拉,隔壁的灯光从窗户透进来,暖黄色的,照在天花板上,像一小块月亮。
她侧过身,看着那束光。
那个人在干嘛呢。可能在写东西,可能在看书,可能已经睡了但忘了关灯。
不知道。
她想起文具店的那一瞬——那个人松开手的样子很自然,没有犹豫。但那种“自然”是不是装出来的?如果是丁满星,她会犹豫一下,会想“要不要让给她”“让了会不会显得我很客气”“不让会不会显得我很自私”。但那个人没有犹豫。她直接就让了,好像让东西给陌生人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丁满星想,这大概就是成年人跟高中生的区别。
成年人知道什么时候该退,高中生只知道什么时候该进。
她翻了个身,面朝墙壁。
然后她又翻了回来,看着那束光。
她决定给那个人起一个代号,方便在心里提到她。
不能叫“隔壁那个女人”,太长了。不能叫“邻居”,太正式了。
叫什么好呢?
丁满星想了一会儿,想起那个人在文具店穿的那件深灰色毛衣。软软的,看起来很好摸的样子。
就叫“深灰……侠?”。
她在心里默念了一遍:还是深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