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兵来的时候,周家正在吃早饭。
周明远坐在桌前,手里端着一碗粥,粥已经凉了,他没有喝,眼睛看着窗外的天空。天空蓝得像一块琉璃,没有一丝云彩,干干净净的,像被谁仔细擦过一样。他想起沈玉屏在巷子里跟他说“我等你”的时候,天也是这么蓝,蓝得让人想哭。他已经好几天没有见到她了,不知道她的烧退了没有,不知道她醒了没有,不知道她手里的那方帕子还在不在。他想去看她,可沈老三不让,周怀瑾也不让,赵氏也不让——所有人都跟他说“你不能去”,说“你现在去只会让她更难做人”,说“外面的话已经够难听了,你再去,她的名声就真的毁了”。他听了,没有去,可他每天夜里都梦见她,梦见她在发烧,梦见她在喊他的名字,梦见她伸出手来想抓住什么,可他够不着她的手,怎么都够不着,急得他从梦里醒过来,一身冷汗。
他正想着,大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不是一个人的,是很多人的,整齐的,沉重的,像擂鼓,咚咚咚的,从大门口擂进来,擂过影壁,擂过回廊,擂进了花厅。碗碟摔在地上的声音,丫鬟的惊叫声,来福的喊声,乱成一锅粥。
周明远放下粥碗,站起来,还没走到花厅门口,就看见了那身皂衣。县衙的捕快,腰里挂着刀,脸色铁青,像一块块生了锈的铁板。为首的是个四十来岁的汉子,姓陈,是县衙的总捕头,跟周怀瑾有过几面之交,此刻站在周家花厅里,脸上的表情很复杂,有愧疚,有无奈,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像是在说“对不住了周老爷,我也是奉命行事”的东西。他从袖子里掏出一张纸,展开来,念道:“周明远,有人状告你强抢民女、残害无辜,奉县令之命,带你到县衙问话。”他的声音不大,可在场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每个字都像石头一样砸在地上,砸得青砖都裂了缝。
赵氏的脸一下子白了,白得像纸,嘴唇哆嗦着,想说什么,嗓子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个字都发不出来。周怀瑾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陈捕头面前,接过那张纸,看了一遍,脸上的表情没有变,像一面被擦得干干净净的镜子,什么都没有照出来。可他的手在抖,抖得那张纸沙沙地响,像风吹过树叶。他把纸叠好,还给陈捕头,说了一句话,声音不大,可每个字都像是从石头里刻出来的:“陈捕头,我儿子不会做那种事。这里头一定有误会。”
陈捕头低下头,不敢看周怀瑾的眼睛,声音也低了下去:“周老爷,我也相信周少爷不会做那种事。可有人报了官,县令就得受理。这是规矩,您懂的。”他抬起头来,看了周明远一眼,那一眼里有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像是同情,又像是无奈,“周少爷,请吧。”
周明远站在那里,看着父亲,看着母亲,看着来福,看着满院子慌乱的下人。他忽然笑了,笑得很好看,比他见过的所有笑容都好看。他走到母亲面前,弯下腰,在她耳边说了一句话,声音很轻很轻,轻得只有她一个人听见:“娘,您别担心,我没做过的事,谁也冤枉不了我。”赵氏的眼泪掉了下来,她伸出手去,想抓住儿子的手,可她的手在抖,抖得抓不住。周明远握了握她的手,松开了,转过身,跟着陈捕头走了。
来福扑上去,被两个捕快拦住了,他挣扎着喊“少爷——少爷——”,喊得嗓子都哑了。周明远没有回头,步子很稳,走得很快,像他这些天走路的样子——不快不慢的,每一步都踩得很实,像她教他的那样——不是试试,是练。他走了,消失在影壁后头。赵氏瘫坐在椅子上,哭出了声,哭得浑身发抖。周怀瑾站在她旁边,手搭在她肩膀上,没有说话,可他的手在用力,用力得像要把她的肩膀捏碎。赵氏感觉到了那种力,疼得她整个人都清醒了,她抬起头来看着周怀瑾,他的脸上还是没有表情,可他的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像冬天的河水,表面平静,底下全是暗涌。
来福从地上爬起来,抹了一把眼泪,冲出去打听消息了。他跑遍了整个清河县,从城南跑到城北,从城北跑到城东,跑得鞋都破了,脚底板都磨出了血泡,才打听到一个让他难以置信的名字——刘氏。沈玉屏的继母,那个收了孙家三十两银子的女人,那个差点让玉屏配阴婚的女人,那个从来就没有把玉屏当过亲闺女的女人。她报了官,告周明远强抢民女、残害无辜。来福听了这个消息,气得浑身发抖,恨不得冲到沈家去,揪住那个女人的衣领,问她一句——“你还有没有良心?”可他忍住了,因为他知道,现在不是冲动的时候。他跑回周家,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周怀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