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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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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密封袋塞进口袋,走出银行。七月的风是烫的,吹在脸上像揭开了蒸笼的盖子。

她把密封袋塞进口袋,走出银行。七月的风是烫的,吹在脸上像揭开了蒸笼的盖子。

她正要往地铁站走的时候,听到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不是普通的路人——那种脚步声她认得。在菜市场的时候,她听过太多次了。有人被追,有人在跑,有人在躲。她本能地往旁边让了一步,侧过身,看到一个年轻男人从她身边冲过去,手里抓着一个女士包,包带断了一截,拖在地上,发出刺耳的摩擦声。他跑得很快,但不是那种训练有素的快,是那种被逼到绝路的、慌不择路的快。他的鞋子跑掉了一只,他没有停下来捡,光着一只脚踩在发烫的柏油路面上,弹了一下,又继续跑。

他身后二十几米的地方,一个女人在喊:“抓贼!有人抢包!”

街上的人很多,但没有人动。有人停下来看,有人拿出手机拍,有人把身体往旁边偏了偏,给那个逃跑的男人让出一条路。没有人追。没有人拦。所有人都在看。

陈穗岁站在原地,手插在口袋里,手指碰到了那袋金豆。她没有追。她没有那个体力,也没有那个胆量。但她做了一件事——她记住了那个男人的脸。瘦,颧骨很高,左边眉尾有一颗痣,穿一件深灰色的T恤,左脚的鞋跑掉了,露出一只穿着破洞袜子的脚。她把这张脸刻在了脑子里,就像她以前记住每一个赊账的客人一样。

她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拨了110。

“你好,我在静安区南京西路××银行门口,看到一个男人抢了一个女士的包,往东边跑了。穿灰色T恤,左边眉尾有一颗痣,跑掉了一只鞋,左脚袜子有个洞。”

电话那头说:“好的,我们马上派人过去。请问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陈穗岁报了名字和手机号。

挂了电话之后,她站在原地,看着那个女人的方向。那个女人已经跑不动了,弯着腰,手撑着膝盖,大口大口地喘气。她的裙子歪了,头发散了,脸上的妆被汗水和眼泪糊成了一团。旁边有一个穿白色衬衫的女人走过去,扶住了她,低声说着什么。又过了几分钟,一辆警车到了。两个警察下了车,一个去问那个女人笔录,另一个在周边询问目击者。

一个警察走到陈穗岁面前,问她看到了什么。她把刚才说的话重复了一遍,又补充了一个细节——那个男人跑过去的时候,他的右手腕上戴着一块电子表,表盘是蓝色的。她不知道为什么注意到了这个,但她注意到了。她的眼睛在不需要刻意观察的时候,会自动捕捉细节,这是她在饭馆练出来的本事。你注意到越多细节,你就越不容易被人坑。

警察走后,她站在银行门口,没有走。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站着,也许是觉得应该等一个结果。那个女人已经坐进了警车里,玻璃窗关着,看不到她的表情。旁边围观的群众散了,又聚了新的,又散了。太阳从头顶偏到了西边,把整条街照成了橘黄色。

四十分钟后,另一个警察走过来,告诉她人抓到了。在附近的一个小区里,保安看到了一个光着一只脚、神色慌张的男人,报了警。人赃并获。警察说:“谢谢你提供的线索,那个眉尾的痣和蓝色的电子表,帮我们很快锁定了嫌疑人。”

陈穗岁点了一下头,转身走向地铁站。

走了几步,她忽然停下来,把手插进口袋里,摸到了那袋金豆。她把金豆攥在手心里,握了握。不是害怕,是一种说不清楚的感受。那个抢包的男人,看起来二十出头,瘦得像一根竹竿,跑掉了一只鞋,光着一只脚踩在柏油路上。她不知道他为什么抢包,是没钱了,是走投无路了,还是一时冲动。她不知道,也不打算知道。但她知道一件事——她离那个人,只差一个选择。

如果他当初也遇到了一个人,告诉他“你还可以走另一条路”,他会不会不跑?她不知道。她只是把手里的金豆攥得更紧了一些。

地铁上人很多,她被挤在车门边,一只手拉着吊环,另一只手插在口袋里,摸到那两颗金豆。车厢摇晃着,她的身体跟着晃,但她的手没有动。金豆在口袋里安安静静的,一粒一粒的,圆滚滚的,像两个不说话的小东西,挤在一起,取暖。

她闭上眼睛,想起自己第一次来上海的时候,在火车站北广场坐了一夜。那时候她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卷行李、两件旧衣服、三万块钱,和一只姥姥留下的银镯子。她没有抢,没有偷,没有走任何捷径。她只是等,只是熬,只是在一个三平米的隔间里,一夜一夜地熬过来。

那个人也等过吗?也熬过吗?也有一间三平米的隔间吗?她不知道。

车到了七宝站。她走出地铁站,七宝老街的灯已经亮了。青石板路上游客很多,卖海棠糕的摊子前排着队,香味飘过来,混着夏天晚上的热气,黏糊糊地粘在皮肤上。她没有买海棠糕,直接回了饭馆。

推开门,周姐在柜台后面按计算器,看到她进来,头都没抬。

“回来了?”

“回来了。”

“吃饭了吗?”

“还没。”她没有撒谎。今天她没有吃饭。

周姐放下计算器,站起来,一瘸一拐地走进后厨。过了一会儿端了一碗面出来,放在靠窗的位置。雪菜肉丝面,加了一个荷包蛋,葱花撒得比平时多。

“吃吧。”

陈穗岁坐下来,拿起筷子,吃了一口。面还是那个味道。她吃得很慢,不是因为不饿,是因为她在想事情。她一直在想那个光着一只脚跑在柏油路上的男人。他不知道她记住了他的脸,左眉尾的痣,右手腕的蓝色电子表,左脚袜子的破洞。她记住了,不是为了举报他,是为了提醒自己——你也曾经差一点变成他。你没有,不是因为你好,是因为你运气好。在饭馆遇到了周姐,在图书馆遇到了顾老师,在蓝火遇到了程起航、林殊曼、沈嘉树。你没有走过那条路,不是因为你走不了,是因为有人在你走到路口的时候,指了另一条路。

她不知道那个男人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人。也许有,也许没有。也许他遇到了,但选错了。也许是这样的,她觉得,人和人的差别不在于谁更聪明、谁更努力,在于谁在岔路口选对了方向,谁在需要有人指路的时候,恰好遇到了那个人。她是幸运的那个。她把面吃完了,把汤也喝完了,一口没剩。然后端着碗走进后厨,洗了,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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